华北新版两个细则:新型储能可参与APC获补偿!

 7月1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征求《华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华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提出,并网主体包括发电侧并网主体、负荷侧并网主体和新型储能。

辅助服务根据提供方式分为基本辅助服务和有偿辅助服务。基本辅助服务不进行补偿,有偿电力辅助服务通过固定补偿方式提供。

其中有偿辅助服务包括自动功率控制(APC)、有偿调峰、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黑启动、转动惯量、爬坡等。

文件明确,直控新型储能可参与自动功率控制(APC)服务,并按照可用时间及APC服务贡献分别补偿。按可用时间补偿标准为10元/小时。按调节深度和调节性能的乘积进行补偿,YAPC为APC调节性能补偿标准,直控新型储能取2.5元/MW。

《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文件提出,日前交易,火电机组按额定容量申报,市场开展初期额定容量的70%及以上档位暂定0价。额定容量的50%-70%每档报价范围为0-300元/MW•h,40%-50%档位报价上限为400元/MW•h,30%-40%档位报价上限为500元/MW•h,30%以下各档位报价上限为600元/MW•h。

原文如下:
华北能源监管局关于征求《华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华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华北分部,国网北京、天津、冀北电力公司,京津唐电网各市场主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华北区域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我局组织编制了《华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华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相关实施细则(简称华北区域“两个细则”),现向各单位征求“两个细则”意见建议,请认真研提意见建议,相关征求意见稿在我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和“意见征集与调查”栏目公开,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8日(星期五)17:00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局联系人邮箱。

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

2022年7月1日

附件:

1.华北区域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0629.pdf

2.华北“两个细则”条款修订20220628-《华北区域光伏并网管理规定》.pdf

3.华北区域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22修订版-0629.pdf

4.华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2022修订版-0629.pdf

5.华北“两个细则”条款修订20220628-《华北区域风电并网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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