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印发《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和奖励实施方案》

         2016年10月24日,从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获悉,哈尔滨市印发《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和奖励实施方案》,规定补贴标准为,按照国家补贴标准,对纯电动汽车按1:1、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按1:0.8的比例给予地方财政补贴。2017-2018年,补贴标准以2016年为基数不退坡。各级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原文如下:

《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和奖励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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