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全文印发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思路
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基本思路是:实现“一个目标”、推进“三个转型”、打造“四大产业”、实施“十大工程”。
“一个目标”就是要建成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依托通辽市和鄂尔多斯市两个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在能源生态融合发展、绿色能源保障供应、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新型产业培育壮大和能源发展创新驱动等领域取得突破、作出示范,推动自治区由化石能源大区向清洁能源大区转变
“三个转型”就是要着力推进绿色、数字、创新转型。把绿色低碳作为调整能源结构主攻方向,筑牢碳达峰基础,优化生产布局,促进能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相融合;发挥好煤炭、煤电安全保障兜底作用,大规模开发利用新能源,主要由新能源满足新增用能需求,大幅提升新能源占比,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促进能源发展“绿色转型”。以数字赋能为方向,加快“云大物移智链”等信息技术与能源深度融合,提升能源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能源数字资源整合,壮大能源数字产业,推动能源数字经济发展,促进能源发展“数字转型”。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企业,提升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效能;深化能源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商业模式创新,促进能源发展“创新转型”。
“四大产业”就是着力打造风能、太阳能、氢能和储能等四大新型能源产业。依托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抢抓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难得机遇,结合巨大市场需求,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吸引新型能源产业,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打造全国乃至国际新能源产业高地。
“十大工程”就是着力实施新能源倍增、灵活电网、控煤减碳、源网荷储、再电气化、绿氢经济、数字能源、惠民提升、科技赋能、区域合作等十项工程。
发展目标
——能源安全保障。保持能源供应稳步增长,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8.2亿吨标准煤,其中,煤炭产量稳定在10.5亿吨左右,发电装机达到2.71亿千瓦。
——能源结构优化。煤炭消费实现零增长,消费占比降低到75%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50%。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占比达到35%。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全部新增装机60%以上。
——能源效率提升。能耗强度比2020年下降1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不低于国家目标要求,支持有条件盟市率先实现碳达峰。煤电机组供电煤耗下降到每千瓦时305克标准煤以下,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超过11%
——能源创新变革。能源研发投入强度实现倍增,氢能、大规模储能、碳捕集封存等重大关键技术应用率先突破,全区能源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
——能源惠民服务。城乡居民生活人均用电量提高到900千瓦时以上,管道天然气覆盖66%以上旗(县、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超过80%,以“获得电力”为代表的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专栏2 “十四五”能源发展主要目标

 

 

壮大风光氢储产业,培育现代能源新增长极
着力打造风能产业集群。
到2025年,主轴承、齿轮箱、发电机、叶片材料等关键零部件实现本地化配套生产,风机整机制造能力达到5500台套,可以满足80%以上本地建设需求,风机制造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着力打造光伏产业集群。
到2025年,晶硅材料生产规模占全国的40%以上,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到300万千瓦,可以满足80%以上本地建设需求,光伏制造整体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扶持培育氢能产业集群。
到2025年,氢能关键核心零部件实现本地化生产,氢能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000亿元。
扶持培育储能产业集群。
到2025年,储能装备生产规模达到1000万千瓦时,储能核心部件完全实现就地生产,形成1000亿元产值的储能制造产业集群。
风光氢储产业集群
风能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固阳和达茂旗、通辽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乌兰察布现代能源创新示范园区,乌兰察布零碳产业园区,鄂尔多斯零碳工业园区,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风电关键零部件制造及整机制造基地。
光伏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包头昆区和土右旗、呼和浩特太阳能产业园区等晶硅材料生产基地以及鄂尔多斯等光伏装备制造项目。
氢能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呼和浩特氢能技术研发基地,包头氢冶金、氢化工产业链及燃料电池整车研发制造基地,乌兰察布和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园,乌海氢燃料发动机氢能装备制造等项目。
储能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包头、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乌海等储能及动力电池装备制造项目。
实施新能源倍增工程,建设现代能源新中心
到2025年,在全国率先建成以新能源为主体的能源供给体系,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35亿千瓦以上,新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年减排二氧化碳2亿吨左右,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做出贡献。
推进新能源基地化建设。
统筹新能源开发与草原生态保护,严守自治区“三区三线”,自然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生态功能区原则上不再新建风电和光伏项目。
重点打造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和内蒙古东部的通辽市等地区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在边境沿线推进风电集中连片开发,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项目。
推进新能源分布式开发。……
扩大新能源外送规模。……
推进生物质能综合应用。……
新能源倍增工程
黄河几字湾大型风电基地:充分利用黄河几字湾地区丰富的风能资源,在呼包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等盟市的边境沿线、荒漠地区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基地。
光伏生态治理:充分考虑系统接入、生态保护等因素,在库布齐沙漠、乌兰布和沙漠、腾格里沙漠等地区规划建设光伏治沙基地,在采煤沉陷区、露天矿排土场建设矿区光伏生态治理项目。
新能源外送基地:在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等既有特高压外送通道增配一批新能源基地;积极推进蒙西至华北、华东地区等外送通道建设,推动新能源基地建设,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外送。
分布式项目:因地制宜在全区推进建设一批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
生物质能综合应用:在黄河沿线、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和通辽市等农林生物质资源丰富地区有序推进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实施灵活电网工程,构筑现代新型电力系统
围绕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电力安全保障,实施灵活电网工程,推进电源灵活性提升、主干网架结构优化、区域供电系统重构、灵活交易调度机制应用,率先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
大力提升电源灵活性。按照“应改尽改”原则,积极推进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实现燃煤机组由主体保障功能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功能转型。重点实施燃煤热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进热电机组“热电解耦”运行,鼓励30万千瓦级以上纯凝机组实施灵活性改造,推进自备燃煤机组参与系统调峰,并具有不低于20%机组额定容量的调峰能力。推广“新能源+储能”建设模式,新建新能源电站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15%(2小时)配置储能,鼓励存量新能源电站配置一定规模储能设施。在电网末端、工业园区、供电中枢、能源基地等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提升系统运行灵活性。
专栏5 灵活电网工程
电源灵活性提升:优先推进呼包鄂、通辽市等地区火电灵活性改造,全区力争完成火电灵活性改造规模3000万千瓦左右。
抽水蓄能电站:加快建设赤峰芝瑞抽水蓄能电站,推进包头美岱、呼伦贝尔牙克石、兴安盟索伦、乌兰察布丰镇、乌海等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
优化电网结构:蒙西电网共新增线路超过3万公里,新增主变9000万千伏安以上,重点建设宁格尔—巨宝庄、甘迪尔—川掌、河套—祥泰—千里山等输变电加强工程。蒙东电网共新增线路超过3万公里,新增主变3500万千伏安以上,重点建设巴林—金沙—阜新(内蒙古段)、平川、东山、宁城、珠日河、铝都—平川等输变电工程。
电网智能化建设:推进通辽奈曼500千伏变电站、满洲里500千伏变电站、向德(乌兰布和)220千伏变电站、乌兰察布东宇220千伏变电站等智能化改造,提升电网智能化水平。
建立灵活调节机制:提高电力调度系统智能化水平,提升大电网的调度水平;完善电力现货、电力容量、辅助服务等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机制,提升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
增量配电网建设:继续推进鄂尔多斯市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等已纳入试点的增量配电网示范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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