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时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优化创新链与产业链布局,形成以高精尖产业为核心的新型产业体系,现启动2019年丰台区“高精尖产业”储备项目申报工作。
一、支持范围
(一)重大前沿原创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产业、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十大高精尖产业开展的“卡脖子”技术攻关、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场景及重大科技成果落地和产业化项目。
(二)优势产业创新集群项目
重点支持轨道交通军民融合等优势产业的以技术创新为核心的龙头骨干企业和以行业领军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具有引领性、突破性的大项目和大工程,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围绕优势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大力推动高精尖产业相关新一代共性技术研发和承接转化平台建设,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促进技术转移和商业化应用,构建高精尖产业创新生态网络。
(三)重大协同创新平台项目
支持各类创新主体通过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等,搭建对产业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的共性关键技术平台、中试平台、协同创新平台、共性服务平台和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各类创新主体搭建创业孵化平台,为以技术驱动开展产品创新、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创业企业提供产品研发、工业设计、小批量试制、中试熟化、检验检测、产业对接等专业服务,助推创业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为中小企业提供仪器设备检测、试制等共享科技资源服务平台。
(四)社会发展促进项目
重点支持围绕区委、区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及城市管理等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开展的重大科技成果应用项目。
(五)应用场景项目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5G、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区块链、生命科学、前沿材料、新能源、机器人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应用场景项目。
(六)高成长企业培育项目
支持符合高精尖产业定位和发展导向,对地方经济具有巨大贡献,发展前景良好,拥有极具投资价值的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拟上市企业等开展的重大科技研发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在丰台区属地内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近3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所申请项目应找准科技创新的切入点,突出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体现以企业为主体,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
(三)以企业为主承担实施的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总经费与申请财政科技经费额度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项目必须为开工在建项目,或者于2020年底前竣工。
(四)项目执行期为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申报项目必须在丰台区进行建设、落地转化。
(五)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的各成员单位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或合同,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项目整体方案以及各子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程序
(一)2019年7月10日前提交《丰台区科技项目建议书》电子版,邮件标题:2019高精尖+单位名称。
(二)等待反馈邮件查看审核意见,或致电丰台区科技开发中心进行查询。
(三)审核通过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上交书面材料。电子版提交于7月10日17点截至,逾期不再受理,未上交电子版材料的企业不具备项目评审资格。
(四)2019年7月21日前报送《丰台区科技项目建议书》、《丰台区科技项目申报单位承诺书》、项目附件材料一式2份,建议书首页加盖公章、骑缝章,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公章,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加盖公章(胶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证明复印件;
3)2018年12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4)2018年度审计报告;
5)高新证书复印件(国高新、中关村高新);
6)项目单位简介(包括项目单位及项目照片);
7)其它相关材料。
四、受理时间
周二至周五上午9:00-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