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组织开展“十四五”第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认定范围共包括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与燃料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系统安全等重点领域。
其中,新型储能技术的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新型能量型/容量型储能技术装备及系统集成技术;新型功率型/备用型储能技术装备与系统集成技术;储能电池共性关键技术。
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及系统安全相关技术的研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相关的能源工控系统、专用软件、高端组部件、核心材料等方面的基础共性技术,以及能源系统安全相关技术。
文件要求参与认定的平台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0万元;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00人。
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以邮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