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其中,文件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000亿元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电站装机规模与新型电力系统发展需求相匹配,全省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万亿元以上。
文件表示,鼓励多元储能产业布局。加速布局钠离子电池领域,鼓励企业布局钠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钠盐电解液及铝箔集流体等核心材料。支持钠离子电池在储能电站、电动车、5G基站等领域示范应用。鼓励重力储能、飞轮储能、储冷储热、超级电容、超导储能、燃料电池、固态电池等产业发展,促进新型储能产业百花齐放、多元发展。
文件要求,协调推进电源侧储能发展。利用湖北省与资源丰富地区开展电力合作的契机,支持新型储能装备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等企业积极参与陕西、内蒙古、新疆、青海等省份大型新能源基地新型储能电站建设。
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优化布局。支持配套新能源项目的新型储能电站以独立储能形式直接接入公共电网,支持1个企业集团的多个储能电站,或多家企业的储能电站合并集中建设。鼓励在负荷密集区、新能源富集区等电网关键节点有序布局新型储能项目。
政策原文:《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