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储能、抽水蓄能等,加快形成以储能和调峰能力为基础支撑的电力发展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和地区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和储能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攻关,以及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建立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要大力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稳妥推动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在措施方面,提出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用船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此外,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出台《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表示,落实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但重申“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