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6月1日,发改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规划》指出:推动其他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储能参与各类电力市场的交易机制和技术标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应急备用、容量支撑等多元功能,促进储能在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场景应用。创新储能发展商业模式,明确储能价格形成机制,鼓励储能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和电力用户提供各类调节服务。创新协同运行模式,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协同发展,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在边远地区,结合新型储能,构建基于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独立供电系统,推动可再生能源直接应用。

研究建立电力应急保障体系,合理配置长时新型储能,优化系统风光水火储发展结构,提高多元互济能力,提高气象灾害预警精度,提升电力可靠供应裕度和应急 保障能力。

加强可再生能源前沿技术和核心技术装备攻关。突破适用于可再生能源灵活制氢的电解水制氢设备关键技术,研发储备钠离子电池、液态金属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金属空气电池、锂硫电池等高能量密度储能技术。推进适用于可再生能源制氢的新型电解水设备研制;加快大容量、高密度、高安全、低成本新型储能装置研制。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M9jiLC4HxONnM3tg20tx-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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