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规划》提出落实国家新型储能价格机制,鼓励市场主体利用峰谷电价差、辅助服务补偿等市场化机制促进储能发展。鼓励支持先进电化学储能、大规模压缩空气储能等高效率、长寿命、低成本储能技术研发,推动实现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在确保满足消防等安全标准前提下,积极拓展新型储能技术与智能微网、大数据中心、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融合应用新场景。 平稳推进销售电价改革,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加快创新突破新型柔性输配电装备技术、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集成设计等电网核心关键技术,为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技术支撑。
前 言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动力,攸关国计民生和首都安全。“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系统推进北京能源绿色低碳智慧转型,助力绿色北京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
本规划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的市级重点专项规划,提出了本市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改革举措,是“十四五”时期本市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编制实施“十四五”时期电力、燃气、供热、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能源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新起点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成效
“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本市能源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多措并举,大力推动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设施建设,能源结构调整实现新突破,基本建立多源多向、清洁高效、覆盖城乡的现代能源体系,成为全国能源清洁转型的典范城市。经过全市能源系统共同努力,“十三五”能源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有力保障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力促进了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为“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推动本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能源结构调整实现新突破
大力推动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大台等5座国有煤矿全部关停,600万吨煤炭产能全部退出,结束北京千年采煤史。举全市之力全面实施各类用煤设施电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全市电厂、锅炉房、工业和居民采暖用煤总量大幅压减,平原地区基本实现无煤化。全市煤炭消费量由2015年的1165.2万吨大幅削减到2020年的135万吨,占全市能源消费比重由13.1%降为1.5%,天然气、调入电占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37.2%和27.0%,比2015年分别提高8.2个和5.1个百分点。淘汰高排放车109万辆,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公交、环卫、物流、出租等重点行业车辆电动化步伐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