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提出,加快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发展。推进先进储能在电力领域示范应用,制定储能项目成本回收机制、创新储能项目营运模式,强化储能标准体系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依托储能电池制造龙头企业,打造“龙头企业牵头、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产业集聚平台,提升新材料、电池电芯、逆变器、系统集成和能量管理等产业集聚化程度,推动“大容量、低成本、长寿命、高安全、易回收”储能电池制造。积极布局大容量储热(冷)、物理储能等其他创新储能产业。推进广州、深圳、惠州、肇庆储能生产制造、科研创新产业链集聚发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粤府办〔2022〕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