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联合实施重点专项。两个重点专项由江苏省和科技部共同出资、共同组织,实施周期均为5年。科技部围绕国家双碳重大创新需求,结合江苏在太阳能光伏和特种合金领域的产业和技术优势,在重点专项中分别设立部省联动任务专题,由江苏省与科技部共同研究确定部省联动攻关任务指南,并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一体化部署,为江苏省集聚和整合全国相关产业领域一流创新资源、抢占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提供重要机遇。
二是发挥江苏牵头组织作用。协议明确,部省联动任务专题中所有项目均要有江苏单位参与,其中应用示范类项目和江苏优势明显的基础研究类、共性关键技术类项目由江苏省推荐,且应用示范类项目须在江苏落地实施,鼓励和支持更多江苏科研单位参与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发挥江苏牵头组织作用,争取在全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三是创新项目组织管理形式。贯彻落实国家科研项目管理改革有关精神,积极探索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新方式组织实施部省联动项目,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遴选推荐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等有条件的平台载体协助科技部做好项目管理工作,切实发挥重大创新平台在国家研发任务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专业支撑作用,确保部省联动项目实施取得实效。